鄂尔多斯市“十四五”节能规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5 14:2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鄂尔多斯市“十四五”节能规划》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节能规划。
2、总体定位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鄂尔多斯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设“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先行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动力由资源驱动型向创新引领型转变,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特制定本规划。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事项实施的态度;2、事项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3、对事项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22年8月5至2022年9月4日),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决策单位:
联系人:梁煦喆 联系电话:0477-8588069
评价单位:内蒙古建研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海瑞 联系电话:0471-345029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