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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2-09 16:31: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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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领导班子 

          姓名

          都日斯哈拉

          职务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主管综合科(不包括人事和财务有关工作)、政策法规科

          姓名

          刘海军

          职务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社会扶贫、项目管理、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治理、乡村振兴有关基金管理等工作,具体分管社会扶贫科、项目管理科。

          姓名

          班慧丽

          职务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规划财务、考核评价、机关人事、财务以及年终考核等日常工作,具体分管规划财务科、考核评估监督科、综合科(人事、财务有关工作)。

          姓名

          田运江

          职务

          市乡村振兴局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协助班慧丽副局长开展工作。

          姓名

          侯珍

          职务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贫困人口监测等工作,具体分管扶贫事业发展中心、贫困人口监测中心。

            二、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鄂党编字〔2021〕55号)文件要求,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仍作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相关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暂维持不变。

            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目前,机构职能还未调整。

            原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主要职责:

            (一)开展扶贫开发相关政策研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业扶贫开发政策;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开展全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四)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案,承担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党政干部包联贫困户,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贯彻落实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的扶持标准,确定和调整扶贫工作重点苏木乡镇、嘎查村的数量、范围。

            (七)承担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

            (八)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鄂尔多斯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拟订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类文稿起草、保密机要、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外事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市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研究全市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扶贫工作重要问题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建议,协调行业扶贫政策。指导实施扶贫领域改革。负责制定全市扶贫系统干部、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扶贫开发宣传、信息、舆情监控等工作。承担机关法治宣传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协调指导推进扶智、扶志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负责拟订扶贫开发规划、年度减贫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拟订全市建档立卡相关制度,指导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扶贫资金绩效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旗区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组织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金融扶贫项目和互助资金项目工作。

            (四)项目管理科

            负责产业扶贫工作。组织指导贫困嘎查村提升和项目库建设。负责拟订年度扶贫项目计划和规划,承担项目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电商扶贫、雨露计划及其他项目工程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

            (五)社会扶贫科

            负责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协调相关行业部门推进行业扶贫工作;协调配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部队等单位帮扶工作;组织开展扶贫捐赠和国内、国际有关扶贫交流与合作工作。牵头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联系鄂尔多斯市扶贫基金会。

            (六)考核评估监督科

            配合国家、自治区对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研究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估、督查检查办法。组织协调开展对旗区扶贫开发考核评估、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行业扶贫的考核工作。牵头开展全市扶贫开发的督查检查及问题整改工作。负责信访和“12317”举报事项受理督办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协调开展机关定点扶贫和社区帮联工作。

            人员编制: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7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3副〕。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康巴什区国泰商务广场CBD-T5-1618室

            办公电话:0477-8588453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都日斯哈拉

            邮编:017010

            门户网站地址:http://xczxj.cnmzty.com/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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