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内发改环资〔2022〕671号)要求,切实推动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进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建设工作是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开展规划编制、政策支持、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实现政府与企业携手合作打造零碳产业园示范标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效。
二、工作分工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建设工作要求,现将重点工作分工如下。
(一)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零碳产业园规划。立足国家“双碳”战略和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布局,树立系统观念,突出功能定位,着眼长远发展,对零碳产业园规划进一步研究论证、修改完善,尽快印发实施。(牵头单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
(二)加快推进园区项目和产业谋划。加大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接力度,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打造零碳产业集群,有力支撑园区发展。加快推进园区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园区发展提供基本保障。(牵头单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
(三)统筹园区新能源项目布局以及新能源配置。在推进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中统筹园区新能源项目布局。根据园区产业发展实际,主动对接自治区能源局,按照总体规划、一次批复、分期核准的原则进行新能源配置,有效满足园区绿电需求。(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四)协助开展矿产的勘查与开发战略合作。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积极与自治区地矿集团、自然资源厅协商开展锂、镍等矿产的勘查与开发战略合作,进一步明确合作的重点、方式和机制,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牵头单位:远景能源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五)加大用能与原料供应保障。在推动优化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用能结构,保障零碳产业园可再生能源供应的基础上,积极与自治区能源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厅局对接,加大源网荷储体系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加强配售电体系创新改革,探索并推动与新型电力系统和用能需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积极发展氢能经济,合理布局储能设施。保障产业园新材料与高端装备产品制造业原料供应。(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远景能源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六)推进园区微电网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安全、确保零碳的原则,加快推进园区微电网建设。(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远景能源有限公司,配合单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七)推动标准体系建设。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必维集团等国际、国内知名检验认证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并构建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工程建设管理、低碳设施设备、绿色生产工艺、低碳产品质量、碳足迹、能耗水平、检测认证和评估等全流程、多环节管理和技术标准、绿色电力评价标准、零碳产业园建设标准等,推进工艺技术体系再造与低碳技术认证,推动零碳产业园建设、运行、管理、监测等各项工作标准化发展。(牵头单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远景能源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八)强化要素保障。推动落实园区项目立项、用地、能评、环评、工程建设等要素保障,尽快建立快速审批通道,简化审批核准程序,推动项目尽早落地。进一步明确零碳产业园的电价审批,包括输电电价、配电电价、电网交易电价以及用户电价。(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九)加大科技和人才支撑。积极对接并争取国家重大科技研发计划,在清洁能源开发、碳汇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大前瞻性、突破性、颠覆性技术布局。推动大数据、新一代信息网络、工业互联网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联合国内外企业、高校、研究院构建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零碳产业园专家库,大力引进高端科研技术与管理人才。(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十)提升园区内生动力。在产业基金、科技研发、人才引进、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建立园区碳排放标准计量体系,做好监测、分析、核查等工作。加强技术、研发、平台等支持,联合企业开展科技攻关,推动更多成果在园区转化应用。加大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力度,研究制定园区考核激励机制。(责任单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召开国际零碳产业园峰会。全力筹办2022年8月上中旬召开的国际零碳产业园峰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尽快拟定相关工作方案上报研究。(责任单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十二)推进深化战略合作。积极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与远景能源有限公司开展深化战略合作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十三)推进园区绿色低碳运营。大力发展零碳产业园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项目,促进零碳产业园深度参与碳排放市场,利用市场机制推动产业园碳净零排放。提高零碳产业园用能效率,深挖节能潜力,加大节能改造。推进零碳产业园循环化改造,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加强零碳产业园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牵头单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远景能源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把策划参谋、沟通协调、督促落实、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做到位。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零碳产业园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对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实施计划、实施任务、完成时间等内容,建立工作任务分工台账,制定可操作、可量化的工作实施方案。
(三)强化工作调度。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牵头部门要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固定联系人,负责每月8日、23日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七科报送工作动态及分工台账推进情况。对调度发现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
联系人: 白剑刚 联系电话:13514776049
石 磊 联系电话:0477—8589910
附件:推进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台账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doc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