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区时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挥部门职能、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方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4年发改工作总结
(一)围绕前期项目抓核准、核准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进度、储备项目抓转型四个核心任务,全力促进投资稳定增长。
项目审批方面。截止11月底,共获上级批复项目20项,总投资1455亿元,其中蒙西至华中煤运通道、华星煤制气等11项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包括前期工作6项),总投资1320亿元;久泰煤制乙二醇、龙王渠煤炭集装站等9项获自治区发改委批复(包括前期工作1项),总投资135亿元。特别是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两条输电通道已获国家能源局批复开展前期工作,其中蒙西至天津南输电通道已进入最终程序;两批电源点分别纳入了自治区外送电源项目方案和自用火电项目方案,总规模1664万千瓦,其中自用火电项目4个,总规模264万千瓦,已顺利通过中咨公司评估。同时,市级审批97项,总投资480亿元。此外,五大煤制气项目以及伊泰200万吨煤制油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项目建设方面。充分发挥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按月对全市175项亿元以上重点项目、40项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事项)、86项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22项主席推动项目进行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助项目业主加快落实开工条件。截止11月底,全市175项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复工169项,开复工率96.6%,完成投资1086.4亿元;86项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开复工84个,开复工率97.7%,完成投资722亿元。
项目储备方面。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原有储备项目库进行了修改完善,扩大覆盖范围,建立了市旗两级联动工作体系,实现了定期动态管理。市级重点储备项目库储备1000万元以上项目1051项,计划总投资2.4万亿元。为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围绕产业升级、产业链延伸、产业融合及循环化发展等方向,收录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符合转型发展要求的未开工项目,初步建立了转型发展重点储备项目库,目前已入库项目207项。
(二)围绕项目策划包装、前期工作落实、上下对接沟通、后期稽查监管四个关键环节,不断加大资金争取和监管力度。
预算资金方面。围绕国家、自治区投资重点,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上报资金争取材料,提高了资金争取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截至11月底,共争取各类建设资金32.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0亿元,自治区预算内资金1.1亿元,其他资金21.1亿元。资金主要投向了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生态保护、节能减排和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
企业债券方面。经过积极沟通对接,国家发改委重新启动了我市企业债券的审批工作,准旗国资公司二期17亿元企业债券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
资金监管方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定了《2014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安排方案》,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点对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粮食仓储设施、县级档案馆等项目开展了专项稽察,并督促项目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市本级政府投资已投用未进行竣工决算的39个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决算审计的14个项目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
(三)围绕国家发改委资源型经济创新发展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两个试点,坚持以试点引领改革工作。
资源型经济创新发展综改试点方面。经过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已将我市列为综合改革试点,并批复实施总体方案。为更好推进试点建设,我委制定了三年实施计划和2014年行动计划,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和自治区发改委审议,联合上报自治区政府。特别是重点推动了棋盘井园区微网运行电力市场化改革试点,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分别上报了自治区政府、改革办和发改委,并获王君书记批示,目前正在等待自治区政府批复。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方面。在全区率先启动申报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我市已被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名单。在此基础上,我委进一步细化了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了2014-2015年行动计划,并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此外,深入开展低碳试点工作,推动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列入国家低碳园区试点,探索具有我市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四)围绕规划编制、经济分析、调查研究等工作重点,全力提升决策服务水平。
产业规划方面。根据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编制了《鄂尔多斯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已上报市政府;修编了《鄂尔多斯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编制了《宁东-上海庙现代煤炭深加工产业升级示范基地上海庙分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大路煤化工基地产业发展规划》,正待国家发改委审核;完成了《鄂尔多斯市热电联产规划》和《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打造健康产业集中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
矿区规划方面。《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万利矿区总体规划(修编)》、《新街台格庙矿区总体规划》、《准格尔中部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已上报至国家发改委,其中《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万利矿区总体规划》已分别通过了中投咨询公司和中咨公司组织的专家评估论证;《乌兰格尔矿区总体规划》已完成初稿。
“十三五”规划方面。已启动各项前期工作,上报了《鄂尔多斯市希望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的报告》,筛选上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措施199项;制定了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会同市委政研室及有关部门提出了“十三五”前期研究课题、专项规划目录,并已上报市政府。
经济运行分析方面。在今年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密切关注我市经济发展态势,按月跟踪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按季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同时对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服务业等领域进行专项分析,为市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截止目前,已完成各类分析报告11篇。
调查研究方面。以市委、政府时刻关注的、正在研究的和有待了解的问题作为切入点,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截止目前撰写各类调研报告30篇,完成两办信息处约稿32篇,完成各类情况报告54篇。此外,为规范项目服务与管理,制定了《鄂尔多斯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印发执行;为推动空港物流园区发展,制定了《空港物流园区招商引资思路》、《空港物流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编制完成了《机场空港物流一体化实施方案》。
(五)围绕重大事项、重点任务等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协调职能合力推进。
一是牵头推进煤电基地规划。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我委牵头编制了《鄂尔多斯煤电基地开发规划》,以及《水资源论证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取得水资源论证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是规划上报的先决条件。目前,《水资源论证报告》已取得黄委会审查意见,水利部已组织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上报环保部审查。
二是协调推动“十个全覆盖”工程。编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总体方案》,并已印发执行。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市推进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六位一体”发展规划》(2014-2016)。
三是积极推动服务业发展。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按照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申报要求,组织上报了我市服务业集聚区,其中成陵旅游区等4个服务业集聚区通过评审并完成专家答辩工作。积极推动自治区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组织编制了东胜区健康养老产业试点领域三年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并上报自治区发改委。
四是参与推进“三单”管理模式。结合我市实际,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本)和《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拟定了我市产业政策负面清单和主体功能区负面清单,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启动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目前,权力清单行政许可部分已通过审改办审核,在内网进行公示,责任清单已完成初稿。
五是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编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实施意见》和《鄂尔多斯市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及奖惩和惩戒制度》,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六)围绕节能降耗、物价监管两个直接抓手,认真履行经济运行稳控职能。
节能降耗方面。以“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为宣传主题,牵头组织了全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与市直各部门通力配合,顺利完成自治区节能领导小组对我市2013年节能目标考核任务。根据自治区下达我市2014年节能任务目标,完成了对旗区的任务分解。同时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做好节能审查工作,截止目前共上报自治区节能审查项目13项,我委审查通过节能报告90项。
价格管理方面。对教育、医疗、旅游、环保、银行等价格和收费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了违反规定的乱收费问题。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坚决贯彻执行国IV标准汽油价格相关政策。稳步推进天然气、电力等价格改革,推行煤制天然气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一步落实燃煤发电脱硫、脱硝、除尘价格政策,配合自治区在蒙西电网开展竞价上网试点,推动京能康巴什热电2×350MW发电机组、国华准格尔发电4号机组等电厂环保电价获得批复。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后,调整了准格尔旗薛家湾镇自来水价格,对杭锦旗独贵特拉工业园区工业供水价格、乌审旗乌审召化工项目区污水处理项目中水价格予以批复。协调自治区发改委批复了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鄂尔多斯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收费管理方面。降低了东胜地区停车场收费标准,制定了我市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参考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精神,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事项,今年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经营服务收费2项,降低经营服务收费1项,临时降低收费标准7项,放开由市场调节的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3项。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认真清理,形成了我市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目前我市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134项;对我市实施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价格项目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我市经营性服务价格目录。
物价监测、价格监审和价格认定方面。为了控制城市中心区物价总水平,将肉蛋禽、蔬菜以及煤炭等57个品种作为重点监测对象,累计收集上报监测信息14个类别、261项,报送数据4200余条。充分发挥价格举报中心职能,建立了价格监测中心门户网站,严格执行《价格举报规定》,共受理价格咨询和投诉案件671件。认真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围绕幼儿园、供热、物业服务等进行成本监审,剔除不合理成本4975.9万元。加强价格鉴证工作,共办理鉴证业务 1460件,鉴证金额47.2亿元。
(七)围绕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环节,全面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白玉刚书记把我委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全程参与、悉心指导。在市委的安排部署下,我委精心组织,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学习教育方面,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每月初制定学习计划,每周二、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共组织集中学习15天、30次,中心组学习6次。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开展“送业务下基层”活动,共组织活动9期,参训人数超过200人。征求意见方面,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群众提与自己查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征集意见建议、查摆问题,累计征求到意见建议149条,梳理出问题122条。党内生活方面,按照“四必谈”和“五个谈透”的要求,历时40多天,深入开展了5轮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起草了对照检查材料。同时,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普遍做到了真批评、有“辣味”,使得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得到了锻炼。整改落实方面,我委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排队梳理,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研究制定了“两方案一计划”,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目前,已整改55项,其余20项正在整改中。建章立制方面,围绕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体制机制,共废止制度16件,新制定制度13件,修订完善制度15件,贯彻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二是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主要领导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心来抓,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三到两强”方面,编制了市发改委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巴拉亥村“三到两强”三年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设立驻巴拉亥村“三到两强”工作站,并已争取通村公路项目资金300万元,解决村委会党员活动阵地修缮费3万元。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面,成立了“爱心传递站”,围绕大学生就业等方面,帮助东胜南湖社区拓展渠道,建立联系机制,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帮助落实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费10万元;慰问社区困难户10户,每户捐助1000元。党组织建设方面,通过“七一”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参观东胜区革命历史纪念馆,开展合唱节、演讲比赛,参加市直机关运动会,举办“博爱一日捐”捐赠仪式,看望已退休或较为贫困的老党员,在宁馨社区举办“爱岗敬业”主题道德讲堂等活动,以组织生活提升干部思想水平。我委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邀请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组长作了题为《把握反腐形势,反对“四风”,坚持廉洁从政》的讲座。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主要领导与各科室、直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制定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了任务分工,做到了谁分管谁负责。严格规范机关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加强对干部的廉政警示,及时掌握干部思想作风等情况,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让红灯亮在越轨之前,对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查处,绝不护短手软。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会、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及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立足自身职能,站在转型一线,把握转型重点,围绕转型关键,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为全市转型发展做好服务工作,为把鄂尔多斯市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充分依托能源工业优势,坚持“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的新成果、新链条,加快推进三次产业联动发展。一要积极发展煤电产业,保障各类要素资源优先配置,确保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两条通道外送通道和配套电源点项目在明年开工建设,同时推动新上煤电项目与现有煤炭企业联合重组。二要加快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有条件、推进快的项目,集聚各种要素,在煤制油、煤制气领域尽快建成一个立得住的示范项目,早出经验、早出规范、早出标准。三要调整能源产业结构,加快编制新能源产业发展方案,在一定区域内集中布局,规模发展,同时争取启动煤层气、页岩气开发试点工作。四要促进产业整合,积极推动甲醇及烯烃企业联合重组,将现有甲醇产能挖潜用足,推动向高端、终端产品发展,力争打造全产业链。五要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依托我市优势产业,延伸发展煤机、化机、光伏发电设备等特色装备制造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六要推动传统产业发展,严格控制传统化工产能扩张,加快亏损或效益较差行业与其他行业嫁接,组合形成创新业态,拓展市场空间,从其他产业获得横向增值效益。
二是加快发展第三产业。适应新型工业化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重点发展物流、旅游、文化、金融等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全面提升第三产业的层次和水平。一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利用现有服务业设施,合理配置资源,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消费服务,努力扩大本地消费。整合全市文化、旅游、健康等资源,实现景点线路化、主题特色化、业态链条化,捆绑打造,营建品牌,引进一流机构开展宣传推介工作。加快构建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府建平台,平台引企业,企业做市场,市场带动服务业集聚区的良性格局。二要积极打造服务业集聚区,立足我市的经济特色,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市场调节、政策支持等手段,重点打造一批现代物流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科技产业园区、中央商务区、商贸功能区、旅游休闲区等形态的集聚区,积极引导产业集聚,企业集中,推动我市服务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通过服务业集聚区的建设,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支撑,为城镇和工业园区发展提供配套服务。同时按照自治区要求,积极做好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
三是努力扩大投资规模。当前,我市经济主要靠投资拉动,因此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扩大投资规模。一要落实国家政策,国家已经明确明年的投资领域,重点包括七大工程包,分别是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健康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水利、交通、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等工程。紧紧围绕国家重点投资领域,结合我市实际,合理安排重点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快项目推进步伐。承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辐射带动,主动融入呼包银榆经济圈,积极参与呼包鄂协同发展,加快区域内基础设施等方面互联互通。二要加强项目储备,优化项目策划模式,从发展规划衍生项目,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发项目,向企业和社会广泛征集项目。通过实现市级项目库向旗区共享,扩大储备项目推广范围。不断提升储备项目成熟度,进一步充实项目信息,提高项目评审论证的比例,分类分层次推进。三要做好项目审批,项目申报要有保有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凡要件齐全要限时办结、从速上报、全程跟踪、全力攻坚,逐一落实审批环节,直至项目获批。力争准格尔旗3×40亿立方米煤制气、新蒙80亿立方米煤制气、华星40亿立方米煤制气、伊泰200万吨煤制油项目等项目核准开工;争取中电投80万吨煤制烯烃、中天合创140万吨烯烃项目核准。四要推动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存量项目,保障各类要素,推动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达效。严把项目准入关口,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合理把控投资强度,督促企业按进度安排投资。加大亿元以下、500万元中小项目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旗区和部门的沟通对接,每月对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精准化管理,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挂号督办,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是大力优化投资环境。切实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一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行“三单”管理模式,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厘清权责边界,明确职责范围,把该放的放下去,把该管的管起来。二要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措施,减少项目审批前置条件,不断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从而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企业信心。三要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加快推进《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鄂尔多斯市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及奖惩制度》,构建社会法人诚信系统、查询系统、服务系统和管理系统,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制度,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五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获批的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资源型经济创新发展综改试点方面,加快推进三年实施计划,及时制定2015年行动方案;积极对接国家发改委,争取开展10项左右特色改革任务,重点推进2-3项近期具备突破条件的改革任务,加快我市相关改革工作步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方面,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和监管制度,推行水权交易制度,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制度。价格改革方面,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对煤制天然气实行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对管道天然气实行门站最高限价管理,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开展阶梯式水价改革,率先在东胜区全面推开;改革公立医院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探索煤价与供热价格联动机制。
六是狠抓节能减排工作。近期自治区发改委已确定将呼包鄂作为首批碳排放交易试点,依托内蒙古能源环境交易所,探索开展碳排放交易,建立碳排放报告制度,分行业确定碳排放标准。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确保完成自治区节能降耗目标,同时做好全市能源需求与消费普查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示范点)建设,构建一批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争取将我市列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城市。
七是做好价费管理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国IV标准汽、柴油价格相关政策,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方案。继续实行医药价格公示制度,贯彻落实新的医保目录和医药价格政策,认真开展医药产品招投标价格的备案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精神,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确保收费管理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副产品、原粮、农资、煤、电、气、油、运以及药品等价格监测分析和价格预警工作,建设举报系统四级联网系统。认真做好成本监审工作,合理核定成本,为科学定调价提供依据。提高价格鉴定工作水平,为司法和行政执法办案、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提供价格依据。
八是提升决策服务水平。围绕国家最新宏观调控政策,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关心、发展关键的问题,重点开展产业转型、生态文明、稳控物价等关键领域,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系列研究成果。按月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调度,深入旗区、园区、企业实地调研,全面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九是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认真研究国家、自治区“十三五”发展趋势,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对接,争取将我市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建议更多的纳入上级规划。同时,着手启动“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5月底前组织完成全部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形成规划纲要基本思路框架;6月至10月全面开展规划起草工作,做好与自治区规划的衔接协调;11月至12月底对规划纲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提交市委、市政府审定、市人大会审议。
十是巩固教育活动成果。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始终做到思想不能疲、劲头不能松、措施不能软,持续用劲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把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转化为把鄂尔多斯市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璀璨明珠的强烈意识、实际能力和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