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委全面落实市委三届六次、七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践行“三严三实”,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抓项目、扩投资,全力做好项目服务工作。
一是上报项目抓核准。中海油、北控、河北建投、新蒙、华星等5个煤制气、伊泰200万吨煤制油项目的能评已获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国电投80万吨煤制烯烃和中天合创140万吨烯烃项目的能评已获自治区发改委审核通过,这些项目除环评报告外其它支持性文件均已取得。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两条电力外送通道、玻璃沟煤矿等9个项目获国家批复,总投资701亿元;君正蒙西低热值煤发电、蒙泰东胜热电联产等13个项目获自治区批复,总投资289亿元。二是在建项目抓进度。充分发挥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对重大项目实行问题式、清单式、精准化管理,每半月调度一次进展情况,按月督查问题解决和投资落实情况,按季对各旗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市192项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复工174项,开复工率90.6%,完成投资1387亿元。神华煤制油二、三线、伊泰120万吨精细化学品等项目加速推进,蒙西至华中铁路等项目开工建设,中煤蒙大甲醇制烯烃、杭锦矸石电厂等62个项目竣工投产。三是储备项目抓完善。实现了储备项目库按季动态更新管理,已收录1000万元以上项目1316项,计划总投资2.4万亿元。以储备项目库为基础,围绕产业链延伸、现代服务业等重点方向,建立了转型发展项目库,已收录项目551项,估算投资1.5万亿元。建立了市旗两级联动工作体系,共同完善储备项目支撑性文件,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
二、争资金、重稽察,全力筹措和用好建设资金。
全年共争取各类资金45.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2.9亿元,自治区投资2.3亿元,其他资金11.2亿元,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沟通对接,共落实项目19项,争取专项建设基金8.73亿元。同时,积极推动企业发行债券,市国投公司15亿元、亿利集团10亿元债券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核准。此外,立足我市实际,编制了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共上报项目535项,总投资1374亿元,为今后三年资金争取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全力扩大资金争取总量的同时,加强后续稽察管理,对企业债券兑付情况、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了专项稽察,并督促相关旗区和项目单位整改落实。根据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除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外,全年未审批新的政府投资项目。
三、抓调研、做规划,全力为经济发展出谋划策。
“十三五”规划方面。依托委内力量、自主编制,去年5月底完成了承担的6个重点课题,6月拟定了规划思路,9月底形成了规划纲要初稿。成稿后,先是委内反复研究修改,然后依次征求国家发改委宏观院、自治区专家、旗区政府、市直部门、市人大政协等方面意见建议,再经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定后,提交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已获通过,即将印发执行。在规划编制的同时,对各旗区5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了汇总上报,形成了我市需要纳入上级“十三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先后6次到自治区发改委汇报对接,确保将我市主要诉求纳入了自治区规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拟调整的主体功能区范围,拟定了调整方案,制作了地理图件,提交市政府审定后已上报国家发改委。专项规划方面。修编了《鄂尔多斯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已由市政府印发执行。完成了《鄂尔多斯市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参与编制了《自治区“小三角”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和《鄂尔多斯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完成了准格尔中部、纳林河和呼吉尔特三个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万利、新街台格庙、准格尔中部、纳林河矿区和呼吉尔特矿区五部总体规划已上报至国家能源局。经济分析方面。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按月跟踪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按季分析经济发展态势,同时对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服务业等领域进行专项分析,为市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全年完成各类分析报告20篇。调查研究方面。以领导关注的、群众关心的、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切入点,统筹组织各方力量,创新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了各类调研报告18篇、两办信息处约稿35篇。《如何推动非煤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和中高端产品》《如何培育壮大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开放型经济》和《关于如何构筑延伸产业链的推进计划》等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政府的肯定。撰写了《鄂尔多斯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思路》,被市纪检委采用。
四、挑重担、谋大事,全力抓好承担的重大事项。
煤电基地方面。协助市水务局和环保局开展相关工作,在基地水资源论证和环评报告分获水利部和环保部审查意见的基础上,已将开发规划上报至国家能源局。同时,蒙西至天津南通道已于去年三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变电站土建工程,配套电源建设规划已上报至国家能源局待批;上海庙至山东通道已开工建设,配套电源点已由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咨公司评估,正待其出具评估报告。蒙西至晋中、蒙西至湘南电力外送通道已列入国网公司“十三五”规划。节能降耗方面。顺利完成自治区对我市2014年节能和碳排放强度考核任务,核定2014年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强度下降4.58%,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下达的2015年控制目标,提出旗区分解任务目标,并由市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根据前三季度情况,预计可以完成全年任务。同时,为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以“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低碳城市、宜居可持续”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全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服务业方面。收集整理了全市500万元以上服务业项目,为全市服务业推行项目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并上报了30个自治区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项目。先后四次上报物流重大项目,共计32个,全部纳入了国家项目储备库。争取万家惠、蒙古源流、康巴什旅游区成为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积极推进东胜区健康服务业示范区建设,参加了自治区组织的云计算北京推介会。编制了《鄂尔多斯市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已被自治区列为唯一备选城市上报国家发改委。光伏产业方面。争取自治区能源局下达我市2015年光伏指标28万千瓦,是2014年的14倍。全年建成光伏发电项目8项,新增装机规模20万千瓦。同时启动了新能源外送规划编制工作。“十个全覆盖”工程方面。编制了2015年度和2016年度“十个全覆盖”工作方案,以及《全市农村牧区实施“六位一体”“三项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并争取上级“十个全覆盖”资金8.77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油气管道安全方面。开展了专项大检查工作,完成了《鄂尔多斯市油气管道安全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普查报告》等6个专项资料,做到了全市18条长输管道全覆盖,共检查出隐患34处,已协调完成整改10处,剩余24处正在整改当中。
五、稳物价、控收费,全力优化市场价格环境。
物价稳控方面。将肉蛋禽、蔬菜以及煤炭等57个品种作为重点监测对象,累计收集上报监测信息15个类别、461项,报送各类数据7332条。加强12358价格投诉举报信息系统建设,共受理案件1523件,办结反馈比例达到了90%以上。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期间的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稳定。监测数据显示,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以内。价费管理方面。对医疗、旅游、交通等方面价格情况和涉企收费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起,没收违法所得23.1万元。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了油品价格检查,推动全面供应国IV标准车用汽、柴油。认真落实自治区各项收费政策,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8项,经营性服务收费4项;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降低经营性服务收费3项。价格服务方面。积极开展价格、收费成本监审,顺利完成国家、自治区农畜产品和农资定点调查任务,有序开展市内定调价成本监审,全面推行定调价成本监审先行,以准确的成本监审确保了定调价的科学化和透明化。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鄂旗乌兰镇及蒙西园区供热价格,对部分旗区供热价格进行了降价调整,完成了核心区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并上报市政府,调整了黄河杭锦旗南岸自流灌区国管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全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以及出租车运价计费标准,疏解了车用天然气价格矛盾。同时加强价格鉴证工作,积极服务于司法判决、车辆定损、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期赞助物资认证等方面工作,共办理各类价格鉴证业务1412件,鉴证金额 30.5亿元。此外,为杭锦旗新元巴拉贡10MWP和东达风水梁金太阳示范工程8MWP等光伏发电项目核定了上网电价,帮助鄂尔多斯集团缓缴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3992万元。
六、抓试点、促改革,全力促进经济发展。
试点方面。国家发改委资源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三年实施计划已由市政府印发实施,2015年行动计划、三年工作任务台账已编制完成。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开展了棋盘井电网股份制改革。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提出了2015年行动计划,已由市政府印发执行,配套编制了工作任务台账,并制定了《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碳排放权交易已成为自治区试点,编制了实施方案,已将16家火电、水泥企业纳入京蒙碳排放权交易范围,完成了《重点企业2011-2014年二氧化碳排放报告》,正在接受自治区组织的第三方机构核查。帮助准旗列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帮助乌审旗获批为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协助准旗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已上报自治区发改委,规划即将编制完成。价格方面。积极承接自治区下放的定价权,《政府定价目录》以外的价格全部实行市场定价。在政府定价范围内,制定了我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已由市政府印发执行;拟定了我市阶梯气价实施方案,已上报自治区发改委;推行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零差率,减轻了患者药费负担;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认真清理,形成了7个目录清单,并建立了收费公示清单制度,这些均已在网上公示。投融资方面。大力推广PPP项目,先后分三批上报PPP项目109项,其中2项进入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储备库。帮助准旗成为自治区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旗,编制了实施方案,已上报自治区发改委,并为准旗大路新区争取供热工程资金1360万元。完成了《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已由市政府印发执行。
七、抓班子、带队伍,全面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面。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方案,为全体党员干部印发了学习笔记,每周组织支部学习,每半月组织一次交流学习,每月组织中心组学习,每两个月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共组织集中学习30次、15天,中心组学习15次、15天,专题研讨3次。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班子成员均在中心组或分管领域内进行了党课讲授。突出问题导向,深查细找不严不实问题,全委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查摆出126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班子建设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均上会研究,集体讨论,全年共召开党组会12次,委务会15次,主任办公会5次,全体大会5次,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有效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按照业务特长、业务量大小等,重新划定了班子成员分工,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营造了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的工作氛围。同时,严格执行“一把手”不分管人事、财务和行政审批制度。
执行力建设方面。推行任务清单管理模式,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均细化为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按周调度,按月公示,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督查、见实效。并于去年初,召开了党组成员和委内科级干部述职述廉大会,总结上年工作完成情况,由全体干部评议打分。同时,积极推进干部轮岗,全年19名干部交流了工作岗位,优化了各科室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
“三到两强”方面。制定了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委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先后多次深入巴拉亥村,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帮扶工作台账,完善了干部与群众“一对一”帮扶机制。联合内蒙古山路集团,启动实施了巴拉亥光伏新村项目,完成投资2496万元,一期工程104户全部完工。同时,为巴拉亥村新建便民连锁超市1处,为村委会解决办公设备购置款4万元,协调修建通村油路12公里,组织全委干部到帮扶村植树50亩、2000余株。此外,选派3名干部长期驻村,协调推进“十个全覆盖”、六位一体、三项建设工作。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面。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在南湖社区开展了宣传活动,普及消费方面的法律知识。开展入户实地调查,了解社区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明确了今后我委志愿服务活动的方向和内容。
党组织建设方面。制定了机关党建“四个一”工作制度及2015年党建工作重点,开展了“爱我鄂尔多斯”和“为基层办实事、为百姓服好务”主题实践活动,参加了市直机关党务知识竞赛、篮球赛、足球赛,举办了“道德大讲堂”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团结带动作用。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慰问了南湖社区和巴拉亥村困难党员22户,送去慰问金11000元。全年共评选优秀党员9 人,发展新党员1人、入党积极分子3人。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委党组始终坚决执行“一岗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做到思想认识上不含糊、推动落实上不打折、长效坚持上不动摇,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总体部署,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委党组先后5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听取工作汇报、督查工作情况。二是强化廉政教育。由纪检组长亲自主讲,深入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自治区、市委、市纪委的最新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代价》《人生不能重来》等警示教育片,邀请市检察院法律专家常鸿霞做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帮助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开展了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以考促学,确保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做到了真理解、真领会、真铭记。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制定了《市发改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市发改委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对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了细化,编制了《各科室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汇总表》,共查摆出廉政风险点95个,并逐一制定了防范措施,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工作流程、监督工作进程,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四是强化制度约束。修订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和《问责暂行办法》等廉政制度,开展了两次“四风”问题的专项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和“再整改”。开展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电视问政和行风热线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凝聚社会互信。五是强化专项整治。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专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严格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元旦、春节、“两会”等时间节点,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不准赠送和接受礼品,不准接收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