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发改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能相统一,有力保障经济发展改革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现将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综合协调工作。委党组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发改业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同时,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按月调度进展情况,按月报送工作总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主动通过委门户网站等途径听取社会意见,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截至目前,我委重大事项决策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问题或群体性事件。
四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委内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认真做好上报市政府请示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源头严格规范了公文的出台,也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同时,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委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提供法律论证和风险评估,为依法行政发挥有力作用。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协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草拟了《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按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
二是持续优化审批服务。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三集中三到位”基础上,全面推行“远程不见面”审批,把过去“跑项目”变为网上“及时办”;通过流程再造、容缺受理等方式,着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项目审批总时长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全面实行审批流程公开、审批人员公开、代办人员公开的“三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项目单位可以不限时间、不限地点通过政务服务网随时上传项目。2022年,我委共核准项目57项,节能审查31项。
三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印发实施了《鄂尔多斯市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收录各类信用信息2580万条,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34万余条。全面依法依规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实现企业信用修复“零见面”“零跑腿”“即来即办”,累计服务1300多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有效保护市场主体信用权益。政务诚信深入开展,加强公职人员诚信建设,市委组织部牵头健全全市公务员信用记录,为所有公务员100%建立了诚信档案,并定期更新。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查询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加强了公务员诚信监督。拓宽政务诚信投诉渠道,12345开通“政务失信投诉”专线。税务、旅游、物业、环保、社会组织等多个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四是严控涉企收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及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系列部署,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措施引导工作,及时落实各项降费措施,切实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清单制度,对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实行收费公示清单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深入贯彻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及时转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要求各旗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组织各旗区、各部门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自查工作,经自查,我市不存在不在清单之内、不符合规定和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不存在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六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争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了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细则,健全完善监管企业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依托协同监管平台,完成了粮食收购、政策性粮食储存情况以及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全年抽查企业8家,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平台,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了立行立改。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一是强化法治学习。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学习宣传工作,带头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通过专家辅导、集中学习、党支部学习以及法宣在线、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了市发改委“八五”普法规划,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信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宣传节约能源法、粮食流通条例、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