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价格收费政策,提出市价格调控目标;组织制定调整自治区委托市管理的商品服务和收费标准;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依法查处全市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国家、自治区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核申报中央、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涉外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优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开发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能源开发的政策规定;负责能源开发统计调度、预测预警、能源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全市能源开发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负责全市煤炭、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相关审批管理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审核上报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升级)项目;指导协调农村牧区能源开发工作;配合核电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石油储备规划、计划;掌握市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市内石油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和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全市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粮食和食糖等储备。
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政策规定,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全市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
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权限管理和指导全市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动员政策、规划、计划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责任,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全市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和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 |
鄂尔多斯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鄂尔多斯市绿色发展中心)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2 |
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3 |
鄂尔多斯市价格成本监审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4 |
鄂尔多斯市投资促进中心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二)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我部门共内设机构28个。主要包括:办公室、法规与督导科、财务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科、农村牧区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铁路民航建设管理科、产业发展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民营经济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收费管理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区域协调科、地区经济科、区域开放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粮食与物资监督检查科、粮食与物资调控科、粮食产业与科技发展科、机关党委、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服务科。
我部门下设独立核算行政单位1个为鄂尔多斯市价格成本监审局。
我部门所属财务独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鄂尔多斯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鄂尔多斯市绿色发展中心)、鄂尔多斯市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鄂尔多斯市投资促进中心、鄂尔多斯市粮食和物资保障中心,其中鄂尔多斯市粮食和物资保障中心的预算数据在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数据中体现,不单独做预算报表。
我部门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2021年底,我部门人员编制合计164个,比上年增加20个。其中:行政编制51个,比上年增加1个,变动原因是新增内设机构;工勤编13个,比上年减少5个,变动原因是空编收回;事业编制100个,比上年增加24个,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将鄂尔多斯市投资促进中心划为我委二级单位。
(2)年末实有人数。2021年底,我部门年末实有人数150人,比上年增加24人。其中:在职人员150人(包括行政人员50人,事业人员85人,工勤13人,退养2人),在职比上年增加26人。变动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将鄂尔多斯市投资促进中心划为我委二级单位;二是我部门在2021年度招聘5名工作人员;三是调走2人;四是退休一人。退休人员69人,比上年减少1人,变动原因:自然减员。无离休人员,与上年比较无增减。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204.23万元,比上年减少1261.59万元,下降了23.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代编项目本年度不体现在预算文件中。
支出预算4204.23万元,比上年减少1261.59万元,下降了23.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代编项目本年度不体现在预算文件中。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20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1.22万元,占比84.2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663.01万元,占比15.77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 0 %。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20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0.19万元,占比63.99%;项目支出1514.04万元,占比36.0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部门机构运转、专业活动、重大专项规划编制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04.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4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663.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3488.7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36.76万元,上升了42.28%,主要是因为本年将上年结转结余数加入年度预算中。该项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发放、单位运转、专业活动及生重大专项规划编制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329.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64.5万元。增长了24.36%,主要因为退休人员去逝抚丧费增加,工作人员调离年金做实支出增加。该支出主要用于职工的养老、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119.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15.19万元,上涨了14.60%,主要因为机构改革将鄂尔多斯市投资促进中心划为我委二级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卫生健康支出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补贴。
4、住房保障支出 166.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1.23万元,主要因为机构改革将鄂尔多斯市投资促进中心划为我委二级单位,人员增加导致住房保障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6.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了2423.05万元,下降了99.72%,主要原因是财政代编项目本年度不体现在预算文件中。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新冠肺炎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采购的尾款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3.7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3.78万元,上升了33.97%,主要因为本年将上年结转结余数加入年度预算中。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我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采购和管理费用。
三、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04万元,比上年增加7.22万元,增长15.1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 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万元,上升38.57%。主要因为我部门今年将继续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耗双控等专项调研以及粮食安全检查等工作,将会增加我部门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5.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2万元,增长11.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2万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一是我部门2021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其中6辆里程均在30-67万公里,2辆里程在10万公里以上,车辆定点维修公司提醒里程30万公里以上的辆车均需不同程度的大修以及轮胎、三元催化的更换,保证车辆的安全使用,这三项的费用预估合计市15万元;二是因我部门今年将继续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耗双控等专项调研以及粮食安全检查等工作将增加我部门公务用车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3.12万元,比上年减少3.81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 14.8万元、邮电费 0.7 万元、差旅费23.64万元、印刷费12万元、培训费8万元、会议费11.2万元、公务接待2.7万元、工会经费 16.49万元、福利费 34.35 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4.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4.80万元。主要是由于事业单位改革,原参公人员转为事业,公车改革补贴预算比上年度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共31个项目列入预算,其中,本年项目22个,上年结转项目9个。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个,公开绩效目标2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6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7.33%。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18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7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红梅 联系电话:0477-8588056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