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价格收费政策,提出市价格调控目标;组织制定调整自治区委托市管理的商品服务和收费标准;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依法查处全市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国家、自治区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核申报中央、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涉外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优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开发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能源开发的政策规定;负责能源开发统计调度、预测预警、能源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全市能源开发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负责全市煤炭、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相关审批管理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审核上报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升级)项目;指导协调农村牧区能源开发工作;配合核电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石油储备规划、计划;掌握市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市内石油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和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全市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粮食和食糖等储备。
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政策规定,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全市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
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权限管理和指导全市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动员政策、规划、计划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责任,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全市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和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3年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共有行政机构数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与去年相比,机构数量无变化。
(一)机构基本情况
2023年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组成的行政单位,为正处级。
(二)人员基本情况
2023年编制数为11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0人,事业编制50人。2022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99人,比上年净减少6人,其中在职人员99人,比上年净减少6人,其原因是由于单位人员退休及调出导致;离休人员0人,比上年无增减;退休人员0人,比上年无增减,其原因是退休人员全部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1126.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873.95万元,增长242.05%,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年将粮食专项资金计入预算,上年未计入。
支出预算11126.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873.95万元,增长242.05%,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年将粮食专项资金计入预算,上年未计入。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112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8.69万元,占比96.1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428.27万元,占比3.85%,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112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6.69万元,占比19.74%;项目支出8930.27万元,占比80.2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单位机构运转、专项业务活动、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及课题研究、其他应急管理支出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126.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98.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428.2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4885.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79.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发放、单位运转以及铁路、节能、鄂尔多斯打造世界级煤化工产业实施方案等重点项目前期专题研究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07.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5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养老、年金支出、抚恤金等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90.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补贴。
4、住房保障支出172.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9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91.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4.4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储备物资采购。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86.2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灾储备物资采购。
三、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89万元,增长22.5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89万元,增长27.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89万元,增长27.42%。增加主要是由于车辆年限久修理费用将会增加,同时粮食专项和“半拉子”工程大起底专项经费,工作任务增加,另外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公务出行会较上年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1.94万元,比上年增加5.33万元,增长2%。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24.86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培训费 5万元、会议费5万元、工会经费12.35万元、福利费25.7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 4.32 万元、其他交通费169.69万元、其他 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有事业人员转参公事业人员,增加了公务车补贴。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66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660.89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共36个项目列入预算,其中,本年项目34个,上年结转项目2个。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4个,公开绩效目标3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94.44%。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50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5.21%,未占100%的原因是2023年有上年结转的两个项目。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14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辆14辆,主要用于单位通信、调研等工作业务。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宇 联系电话:0477-8588056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