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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6 10:21 来源: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各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据此,我们对本委2012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本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委领导审核批准,在本委外网上对社会公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在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477-8588066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市发改委围绕全市工作重心,按照“建一流队伍、做一流工作、出一流业绩”的要求,加强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稳步提高行政效能,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极大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012年成立了行政事项审批办公室。510日正式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市级备案权限内的项目审批工作,把分散在各科室、二级单位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统一归口到审批办,全年共备案各类项目77项,新办收费许可证6个,年检收费许可证131个,变更收费项目29项。

        2012年,本委丰富了政务公开形式,参与政风行风热线2次。针对发改委的项目审批和物价监管职能,在鄂尔多斯广播电台为广大市民进行了全面介绍,并一一进行答疑解惑。

        2012年,在发展改革委对外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目,依法公开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项目申报审批情况、价格工作动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在机关大厅设立了公示栏,定期公布机关政务、事务有关事项、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等。

        2012年,获国家和自治区批复项目87项,市发改委批复项目302项。全年开工建设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55项,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建设资金42亿元。在鄂尔多斯在线上公开项目等信息17条,在本委外网上公开220余条,在公示栏上公开130余条。

        2012年,对国家、自治区新出台的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第一时间在鄂尔多斯日报上予以了发布,全年共在鄂尔多斯日报上公布收费政策和标准5项。

        2012年,印发《发展与改革研究》43期、《发改工作动态》78期,《对口支援兴安盟办公室工作简报》23期,发布信息340多条,其中被市委、市政府采纳200余条。

        2012年,本委对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按规定应政府采购的均进行了政府招标采购。对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反复征求各科室、单位的意见,在党组会上集体讨论,集中决策,形成统一决议,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

        2012年,市本级共受理价格举报1729起,其中,价格政策咨询1695起,违法行为举报34起;办理1718起,办结率99%。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在价格执法工作中,做到了以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并向监督检查对象出示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他们对价格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减少了价格违法案件的发生。同时,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杜绝了吃、拿、卡、要的问题,没有发现被群众投诉和举报的事件。

        2012年,本委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以及工商联、旗区聘请“阳光行政”监督员15名,畅通了监督举报渠道,完善了监督网络。

        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委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办理审批件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11日至20121231日,本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电话申请。由于该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我们已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告知了申请人,并积极同第三方沟通。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本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委2012年共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与上述第二条依申请公开属同一件)。经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申请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五、完善工作制度措施,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2013年,我们将根据自治区、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方法,服务人民群众。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三是按照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部署,秉承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鄂尔多斯在线上及时公布项目审批、价格、收费标准制定及调整等行政服务类信息,提供收费许可证、医疗服务、生活必需品价格查询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科室和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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