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
关于黄河滩区禁种高秆农作物等有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黄河滩区主槽边界线内严禁种植高秆作物,严禁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各种植主体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因地制宜选种适宜替代作物。通过增施有机肥、人工或机械除草及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确保农作物正常生长。主槽边界线外大力推行农药化肥农膜减量行动,推广使用有机肥。黄河滩区严禁新增种植农作物面积。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3年3月6日
任命: 李治成为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2023年2月20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治成为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 贾玉宝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2023年2月20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贾玉宝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高飞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局长; 高峰为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局长; 宋俊峰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江原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旭辉为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众志的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辛宏亮的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杰的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贾玉宝的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李斌的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振平的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飞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作委员...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2023年2月20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飞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乔建清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徐晓东为鄂尔多斯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何艳春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2023年2月20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艳春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苗繁盛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审判员; 魏巍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秀娟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戴文会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石小勇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塔娜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樊有发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云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包景全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鑫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
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争创全区法治示范市为牵引,压紧压实责任,强势推进落实,锐意开拓创新,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统筹谋篇布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7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实施《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2021-2025年)》《鄂尔多斯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目标、重大举措和重点任务,先后对标学习杭州市、广州市等地先进经验,全力建设水平更高的法治政府。 (二)强化思想引领。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常态化学习贯彻,邀请专家辅导讲课,推动领导干部“学思践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180余场次,各级党校举办19个主题班次,线上、线下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430余场次。 (三)狠抓“关键少数”。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重要指标,列入党政主要领导同市年终述职内容,并作为衡量工作实绩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开展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谈法治活动,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二、坚持良法善治,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制定《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年)和2022年立法计划》,确定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立法,我市建成自治区首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细化相关配套措施,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及时予以公布。 (二)严格推行法制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和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不得做出行政决策。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报送自治区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名册,全市960个党政机关配备法律顾问,覆盖率60%。设立公职律师444名,同比增加64.4%。 (四)强化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出庭应诉率实现100%。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31件,审结165件。 三、坚持系统推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建立健全执法制度机制。制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行业领域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11项措施,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质量。制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免予行政强制事项4张清单,落实2人以上“亮证执法”制度并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 (二)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认真梳理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今年以来,涉及食品、药品、生物安全领域刑事案件立案19起,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16家企业排查整治隐患184条,查处各类破坏林地草原行政案件87起。 (三)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全市各级组织40多个执法部门969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线上线下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394名新增执法人员考试合格率为81%,清理全市因退休、调离、辞职等不在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证件802个。 四、坚持服务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推行“极简”审批。修订《2020年市本级权责清单》,稳步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全市13800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达到98%,超出自治区要求28个百分点。编制《鄂尔多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清理整治变相许可、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112项。推出“秒批秒办、好办快办、一证通办、免证办”929项,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二)强化“极优”服务。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结婚证等201类电子证照实现应发尽发。深化“蒙速办”应用,公积金等506项特色应用,活跃度均居全区前列。推出“一件事一次办”147项,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为全市334个新建投资重点项目开展“帮您办”服务,实现全市992个嘎查村(社区)服务阵地100%覆盖。组织律师144人次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三)开展“极准”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181批次,检查市场主体1334户。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办理企业信用修复1295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21户,公示涉企信息501746条。全市381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统一管理。强化“接诉即办”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受理诉求61.1万件,满意率99.6%。 (四)加强“极惠”扶持。深入开展“政策落地年”活动,进一步完善“科技新政30条”“1+N”政策体系,制定新型研发机构奖补实施细则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机构奖补实施细则等一揽子科技惠企政策。制定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若干措施13条,加快推动生活性服务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五、坚持法治为基,打造市域治理鄂尔多斯样板 (一)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推进法律实体服务、网络服务、“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70件,解答法律咨询5256件,办理公证事项19647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8984件。完成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5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申报工作。培养“法律明白人”2398人,打造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136户。 (二)健全基层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发挥市、旗区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实现人民群众来访来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消解所有气”。全面推动“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品牌工作室+心理介入+法律支撑”工程落地实施。在全市7102个网格分类建立9种网格议事制度,在乡村建立“村民说事”制度,“一事一议”推动矛盾源头化解。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策划推出群众“法治代言”、公职人员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法治建设系列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843场次,公职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28048人次。打造“鄂尔多斯普法联盟”平台,立体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共享共治的全民普法氛围。 2023年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堂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分“两步走”争创全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牵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为全市加快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建设“四个国家典范”、打造“四个全国一流”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依据《鄂尔多斯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鄂尔多斯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事业单位法人拟注销公告 , 依据《鄂尔多斯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党编字〔2022〕147号)文件要求,将鄂尔多斯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600MB19006259)整建制划入鄂尔多斯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后,由鄂尔多斯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单位承接本单位所有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2月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
关于公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村级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内职转发〔2022〕2号),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延伸,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组织各旗区全面梳理本区域内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甄别、核对、梳理各旗区报送的苏木乡镇、街道一级政务服务事项,对接各旗区、市直各主管部门核查确认事项名称、事项内容范围等,形成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张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其中苏木镇120项(子项270项)、街道113项(子项247项)、嘎查村67项(子项100项)、社区65项(子项83项)。 现予以公布。 附件:鄂尔多斯市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2年10月28日
2022年,全市实施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95项(新建56项,续建3...
2022年全市制造业项目建设情况, 2022年,全市实施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95项(新建56项,续建39项),总投资额1557.6亿元(新建1224.2亿元,续建333.4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243.2亿元(新建143.8亿元,续建99.4亿元)。1-12月份,全部开复工,完成投资226.1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新建项目完成投资124.1亿元,续建项目完成投资102亿元。在重大项目推进中,以百亿项目为支撑、制造业项目为引擎,宝丰、隆基等一批投资百亿以上的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新能源装备、新材料、新型化工等制造业项目占比达60%,工业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